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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

发布人:     发布时间:2016/05/04   浏览次数:

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


实验室是实验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场所,拥有大量贵重的仪器和设备,因此,实验室安全至关重要。为了保证师生员工的安全,防止事故发生,本着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原则,制定重点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。

1、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人人参与,责任到人,日常管理按照《实验室管理办法》和《岗位职责》的规定,各负其责:实验室、设备仪器使用者要对仪器设备的安全负责。

2、任何人不准在禁止吸烟处吸烟和使用明火,如果因实验需要使用加热设备(烘箱或高温炉)要注意防火。实验结束后,必须设备仪器处于安全状态后才可离开。

3、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、材料、工具等物品要摆放整齐,布局合理。实验室应及时清理废旧物品,不堆放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物品。

4、学生实验时,实验人员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防止人身安全事故发生。

5、有实验课时,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,要严格管理,保证设备安全。

6、实验结束后,任课教师要认真检查,做到关门、关窗、关水、关电、关气,检查仪器设备。易燃物品放在安全场地。

7、有毒有害垃圾要按规定进行处理,不得随意丢弃。

8、对于违章操作,玩忽职守,忽视安全而造成重大事放者,要严肃处理,直至追究刑事责任。

9、实验室安全防范设施应准备齐全,不得借用或挪用。

10、实验室所有人员都是安全员,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,处理不了要及时上报,妥善处理。